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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类残疾人可免费申领辅助器具
 
  北京市残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今天联合发布《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暂行办法》,将免费配发的对象从贫困残疾人拓展到低收入、失业残疾人。该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执行。 
 
  《办法》对残疾人享受辅助器具服务的优惠政策作了特殊规定: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的残疾人属于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城镇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的残疾人;享受重残无业生活补助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求职证》或《北京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的残疾人,可在本市当年公布的《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配发目录》范围内,申请免费配发辅助器具。
  《办法》还规定,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年龄在16-60周岁的残疾人,可在《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目录》范围内,申请辅助器具购买补贴,补贴标准为实际辅助器具总额的30%,辅助器具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件补贴3000元。
  为了避免重复享受保障政策,《办法》还提出了残疾人辅助器具免费配发和购买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享受辅助器具免费配发或购买补贴的残疾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购买补贴。
  根据北京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全市99.9万残疾人中,认为辅助器具是最迫切的三项主要需求之一的残疾人占40.81%。辅助器具是残疾人各类特殊需求中需求数量最多、与残疾特征联系最紧密的一项基本需求。
  为了解决贫困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问题,市政府从2003年开始,连续7年,把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作为每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共为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近13万件,包括轮椅、助行器、拐杖、盲杖、助视器等30多个品种,切实解决了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受到了残疾人及其亲属的欢迎和好评。 
  据介绍,此次《办法》免费配发政策覆盖了13.6万残疾人,预计每年投入经费1350万元;购买补贴政策覆盖22万残疾人,预计每年投入经费1570万元,两项合计经费大约为2920万元。(文/健康报)
文章来源:时间:20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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